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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2025年新疆水泥企业调整错峰生产时间的公告(第四批)

政策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布时间:2025-04-15

适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浏览量:29

关键词: 其他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20201号)精神,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和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兵团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下达20242025年水泥错峰生产计划的通知》(新工信建材〔20247号)。

按照通知要求,乌苏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因水泥熟料库存无法保障项目施工进度申请变更错峰开窑时间;库车红狮水泥有限公司因协同处置有毒有害废弃物处置量达到《关于下达20242025年水泥错峰生产计划的通知》(新工信建材〔20247号)规定的延长开窑时间要求,申请延长错峰开窑时间。经企业申报、地(州、市)初审、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和生态环境厅复审,现将第四批调整错峰生产时间的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名单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991-2801476

邮箱:jchyglc@xjeic.gov.cn

 

附件2024-2025年调整错峰生产时间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名单(第四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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