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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二批“塔城英才”计划高层次人才培养—“三农”骨干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政策来源:塔城地区行署

发布时间:2025-06-04

适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

浏览量:64

关键词: 人才

各县(市)党委农办,地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按照地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经地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现将《第二批塔城英才计划高层次人才培养—“三农骨干人才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组织申报。

 

塔城地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63

第二批塔城英才计划高层次人才培养—“三农骨干人才项目申报指南(2025年度)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人才强塔战略,按照地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和《塔城英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请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现决定开展2025年度第二批塔城英才计划高层次人才培养—“三农骨干人才项目申报遴选工作,申报指南如下。

一、申报对象

面向全地区范围实行公开申报,申报人需在塔城地区内工作1年以上且目前在塔工作、全时在职在岗,原则上应在塔城地区缴纳社保满6个月。申报人用人单位(依托单位)应为在地区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职业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人所在单位为企业的,须在塔城地区注册满2年(按当年申报日计算)。

(一)拔尖人才。主要包括以下人员:地区内各级涉农(林、牧、渔等)科研院所、职业院校及各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具有技术领军能力且从事涉农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人员、高技艺技能人员,各级水利、农业农村、林草、供销、气象等部门涉农高技术职业人员。

(二)青年骨干人才。主要包括以下人员:地区内各级涉农(林、牧、渔等)科研院所、职业院校中从事涉农领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广服务的青年专业技术人员;水利、农业农村、林草、供销、气象等部门从事涉农技术推广的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各类涉农企业及农民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从事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的青年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申报人应具有中国国籍,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社会公德,身体健康。

(二)具体条件

1.拔尖人才。应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在涉农领域关键环节,核心技术取得重要实效;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申报当年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7063日以后出生)。

2.青年骨干人才。聚焦农牧业科技赋能,在智慧农业、绿色种养等新兴农业范畴积极实践,富有创新精神与活力,具有较大的培养潜力,能结合生产实际开展技术探索与应用创新,为农业发展注入新动力;在乡村发展、建设、治理进程中,发挥显著示范带动作用,有效带动周边农户提升农业生产技术,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企业及乡村一线青年人才条件可适当放宽学历和职称要求),申报当年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063日以后出生)。

以上两个项目支持人选,青年人才占比不少于50%

(三)限制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允许申报。

1.第二批塔城英才计划(2025年度)各项目之间不得多头申报。

2.已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计划、项目)、自治区重点人才计划项目的人员,不得逆层次申报;已入选第一批塔城英才计划且在支持期内的不得重复申报;项目实施期满后,不得申报同一层次或下一层次的人才项目。

3.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低于或者接近地区已立项项目的。

4.同一申报主体内容相近的项目,已申报其他人才计划或科技计划的。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专业技术类公务员除外),以及机关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且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6.申报主体在财政资金专项审计、巡视巡察等检查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或有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或列入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的。

三、申报程序

三农骨干人才项目支持人选确定,一般须经以下程序。

(一)发布指南。地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申报指南,明确申报流程、资格条件、业绩要求和评审标准等,经地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在塔城党建网、塔城地区行政公署网和新疆智慧人才服务管理平台公开发布。

(二)个人申报。申报人须按照本指南要求,自主选题确定一项拟开展的科研攻关、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技术推广示范等创新创业项目、资金预算和预期成果等,填写《第二批塔城英才计划高层次人才培养—“三农骨干人才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在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通过新疆智慧人才服务管理平台(https://rcweb.xjkunlun.cn/xmtcweb/#/login

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先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依托单位)注册单位账号后,再由申报人注册个人账号和人才登记认证,经所在单位(依托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

(三)单位推荐。用人单位(依托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进行广泛组织动员,采取同行专家评议等形式,对申报人的资格条件、自选项目内容的真实性和可行性进行审核把关,提出初步推荐人选,经会议研究确定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各县(市)将初步推荐人选材料通过新疆智慧人才服务管理平台报所在县(市)党委农办。由县(市)党委农办对所辖用人单位(依托单位)初步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复审,将通过人选经新疆智慧党建一体化工作平台(https://172.16.245.11/tyzc/#/login)推荐至地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平台申报时推荐单位需选择所在县<>党委农办);地直企事业单位初步推荐人选由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审后,经用人单位(依托单位)通过新疆智慧人才服务管理平台(https://rcweb.xjkunlun.cn/xmtcweb/#/login)报地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平台申报时无需选择推荐单位)

(四)专家评审。地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后,将符合条件的人选名单报地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查重,查重后由地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邀请自治区、地区专家(含财务专家)组成专业评审组,对推荐人选的能力素质、创新创业项目的目标任务和资金用途等进行综合评审。

(五)人选确定。地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评审结果报地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进行初步审议后,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经征求纪检、公安、税务、市监等部门意见建议后,提出初步建议入选人员名单和经费资助额度,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再次报地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审核后,提交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后确定正式入选名单,由地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入选通知。

(六)签订任务书。经全职在岗核查和安全风险检视无问题的,由用人单位(依托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地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入选人员签订任务书,明确目标任务及可量化的绩效指标,财政部门按程序拨付支持资金。

四、支持措施

对按程序遴选确定的培养人选,由塔城地区人才发展基金给予资金支持,支持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项目资金分年度拨付,资助额度根据评审得分或等次分级分类确定,其中,遴选确定的拔尖人才需成立工作室,培养帮带青年人才,每个支持对象全周期最高给予15万元项目支持资金;遴选确定的青年骨干人才,每个支持对象全周期最高给予10万元项目支持资金。培养人选所在单位(依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匹配。

支持资金主要用于培养人选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和政府奖金。根据《塔城英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有关政策规定,支持资金可提取最高不超过10%作为政府奖金,用于个人补助,原则上按年度项目进展情况发放,并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余最少90%须用于完成项目任务书中所约定的创新创业活动内容,由入选人员自主支配使用,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项目资金管理单位不得提取管理费用。

用人单位(依托单位)应建立一人一档培养档案,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在科研条件、资源共享、培训交流和后勤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

五、相关要求

(一)申报人应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对于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核实取消申报资格。申报人存在违规行为、或有科研失信行为记录(正在惩戒执行期内)的不得申报。申报人及所在单位(依托单位)须分别签署塔城英才计划高层次人才培养—“三农骨干人才项目诚信承诺书。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依托单位)要切实担负起人才推荐、培养、使用的主体责任,指导申报人员如实填写申报材料,认真做好申报人选资格条件审核把关。所在单位(依托单位)对推荐人选在单位公示栏进行公示,只公示人选姓名、单位,不得公示人选其他个人身份信息。

(三)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公平公正原则,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对申报材料、初步人选的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学术规范等有关情况要严格审核把关。

()申报人所在单位(依托单位)与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完善科技伦理和科技安全审查机制,防范科技伦理和安全风险,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审查和过程管理。对于组织不力、把关不严、审核不到位的推荐单位根据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下一年度限额推荐等处理。

(五)凡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形成的科技成果进行技术交易活动,需签订技术交易合同,并及时进行登记。

(六)所在单位(依托单位)须参照《关于印发<“塔城英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有关规定,做好项目实施及项目经费管理使用。

(七)各县(市)党委农办、地直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组织复审,严格把关后进行推荐。网上在线申报及推荐时间为202563日至20256202000。同时,推荐人选申报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件(或纸质版)和电子版,请于2025620日前通过协同办公系统报地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人:苏*18609019823

联系地址:塔城市六合大厦A312

 

附件:

1.“塔城英才计划高层次人才培养—“三农骨干人才项目申报书202506032020032672.doc

2.“塔城英才计划高层次人才培养—“三农骨干人才项目推荐人选汇总表202506032020188758.xls

3.“塔城英才计划高层次人才培养—“三农骨干人才项目诚信承诺书202506032020261090.doc

 

申报人及用人单位(依托单位)也可通过扫码手机小程序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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