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人才强塔”战略,按照地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和《“塔城英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塔地党办发〔2025〕20号)有关规定,经报请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现决定开展第二批“塔城英才”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重点企业引才项目申报遴选工作,申报指南如下。
一、引进方向
面向全地区范围实行公开申报,围绕加快构建地区“5+2”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需求,采取“人才+项目”方式,给予人才补助和项目资助,支持矿产资源、新能源、农畜牧业、纺织服装、生物制造、外贸进出口、文旅商贸等领域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引进一批技术研发、经济战略规划、运营管理、工程技术类等高级经营管理人才,法律事务等专业技术类领军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赋能产业升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注重全职引进。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
1.申报人须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社会公德,身体健康。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且能够尽快投入中试或产业化的高层次研发人才;具备突出学识水平、专业特长或实践操作能力,能够解决企业生产中的技术和工艺难题、有效提升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的运营管理类、工程技术类等高级经营管理人才;财务总监、法律顾问等具有特定专业知识、能够为提升企业财务风险防控能力和推进法治企业建设作出重要贡献的专业技术类领军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不得申报)。
3.全职引进人才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1970年6月16日以后出生),或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引进后稳定在塔工作,从塔城用人单位流出,又拟返塔人才此前3年须连续在塔城以外工作且取得突破性成果。柔性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1960年6月16日以后出生),每年在疆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20天。注重全职引进。
4.确定为全职引进的,须将工资、社保关系转入塔城内用人单位(依托单位)(“人才飞地”引进人才及在职博士后除外)。
5.第一批“塔城英才”计划引进项目截至申报(2024年5月16日)后引进,并与用人单位(依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也可申报此次引才项目。
(二)用人单位(依托单位)
1.用人单位(依托单位)须在地区内注册满3年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在2022年6月16日前)。围绕加快构建地区“5+2”现代化产业体系,聚焦塔城优势产业领域,在行业内能够主导产业强链补链拓链、促进科研成果在企业加速转化、培养急需紧缺专业技术和高技能人才、引领产业升级,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等推动企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的行业龙头(骨干)企业。
2.用人单位(依托单位)近3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无环境违法、知识产权违法、税务违法、科研失信、招投标违法违规等行为。
(三)限制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允许申报。
1.第二批“塔城英才”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中各项目之间不得多头申报;已申报为第二批“塔城英才”计划“重点产业人才支持项目”核心成员的不得申报。
2.已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计划、项目)、自治区重点人才计划、第一批“塔城英才”计划项目且在支持周期内的。
3.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低于或者接近地区已立项项目的。
4.同一申报主体内容相近的项目,已申报其他人才计划或科技计划项目的。
5.申报主体在财政资金专项审计、巡视巡察等检查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或列入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的。
三、申报程序
“塔城英才”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重点企业引才项目支持人选确定,一般须经以下程序。
(一)发布指南。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制定申报指南,明确申报流程、资格条件、业绩要求和评审标准等,经地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在疆内外媒体和平台公开发布。
(二)组织申报。用人单位(依托单位)与人才积极双向对接,与拟引进人选(申报人)签署聘任(用)合同或意向工作协议,明确拟开展的创新创业活动项目、资金预算和预期成果等。用人单位(依托单位)指导拟引进人选(申报人)填写《第二批“塔城英才”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重点企业引才项目申报书》,并附相关材料。在报送扫描件(含电子版)材料的同时,通过新疆智慧人才服务管理平台(https://rcweb.xjkunlun.cn/xmtcweb/#/login)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先由用人单位(依托单位)注册单位账号,对拟引进人选(申报人)的资格条件、项目内容的真实性和可行性进行审核把关,提出初步推荐人选。
县(市)用人单位(依托单位)将初步推荐人选材料通过新疆智慧人才服务管理平台报所在县(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由县(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对所辖用人单位(依托单位)初步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复审,将复审通过的推荐人选材料经新疆智慧党建一体化工作平台(https://172.16.245.11/tyzc/#/login)推荐至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平台申报时推荐单位需选择所在县<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地直用人单位(依托单位)初步推荐人选由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线下复审后,经用人单位(依托单位)通过新疆智慧人才服务管理平台(https://rcweb.xjkunlun.cn/xmtcweb/#/login)报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平台申报时无需选择推荐单位)。
(三)专家评审。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后,将符合条件的人选名单报地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查重,查重后由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邀请自治区、地区专家(含财务专家)组成专业评审组,对推荐人选的能力素质、创新创业项目的目标任务和资金用途等进行综合评审。
(四)人选确定。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经专题会议研究,主要领导审定后,将评审结果报地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进行集体研究讨论后,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提出初步建议入选人员名单和项目资金支持额度,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再次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审核,并提交地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后确定正式入选名单,由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入选通知。
(五)签订任务书。经用人单位(依托单位)全职在岗(到岗)核查和安全风险检视无问题的,由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行业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依托单位)分别与入选人员签订任务书,财政部门按程序拨付支持资金。
四、支持措施
对按程序确定的入选人员,由塔城地区人才发展基金给予资金支持,支持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项目资金根据任务书完成情况、年度目标进度、实际在塔服务时间等按年度拨付。对确定的入选人员全周期最高给予50万元项目支持资金。其中,对于全职引进人才且服务期不少于5年的,同时可享受购房补贴、子女就学、医疗服务等相关优惠政策。
支持资金主要用于引进人才完成任务书中约定的创新创业项目内容、目标任务,赋能产业升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帮带培养本地人才等方面。根据《“塔城英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塔地党办发〔2025〕20号)有关政策规定,支持资金可提取最高不超过30%作为政府奖金,用于个人补助,原则上按年度项目进展情况发放,并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余最少70%须用于完成项目任务书中所约定的创新创业项目内容,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项目资金管理单位不得提取管理费用。
用人单位(依托单位)根据任务书实行年度评估和期满验收考核,全面检视任务书规定的目标任务、绩效指标完成情况,期满验收后,形成“优秀”“合格”“不合格”意见。对考核“优秀”的,可免申报程序继续支持新一周期人才项目,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周期该项目引进人选总数的10%。
五、有关要求
(一)用人单位(依托单位)要切实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加强对入选人员设岗、推荐、考核、服务等方面的全过程管理,确保选才用才工作方向。要严格按照申报指南的支持范围和相关要求进行申报,注重发挥人才的集聚效应。
(二)用人单位(依托单位)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优中选优。要对拟引进人选(申报人)的政治表现、科研攻关、研究成果、专业能力水平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对存在弄虚作假等科研失信行为的申报人,取消申报资格,对审核把关不严,不能认真履行推荐职责的用人单位(依托单位),停止下一年度的推荐资格。
(三)用人单位(依托单位)应建立完善科技伦理和科技安全审查机制,防范科技伦理和安全风险,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审查和过程管理。凡将科技成果私自进行技术交易活动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经过相关程序认定有涉密内容的,不通过网上申报,可直接报送申报材料。
(四)线上申报及推荐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6月30日20:00。同时,各县(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地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分别需将推荐人选申报材料纸质版(需加盖公章)或扫描件及电子版,于2025年6月30日前通过协同办公系统报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单位:塔城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 系 人:安*雨
联系电话:0901-6227154 18199012708
联系地址:塔城市六合大厦F区511室
附件:
1.第二批“塔城英才”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重点企业引才项目申报书 202506171834197948.doc
2.第二批“塔城英才”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重点企业引才项目推荐人选汇总表 202506171834301740.doc
3..第二批“塔城英才”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重点企业引才项目诚信承诺书 202506171834384638.doc
塔城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