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州直各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经州委、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自治州人民政府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程序,确保决策事项内容合法、程序规范、责任明确。
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确需调整或新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承办单位要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暂行办法》办理。
三、州司法局要加强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督促承办单位加强过程管理,严格节点落实,确保决策事项落地落实。同时承办单位要负责决策档案的管理,将履行决策程序形成的记录、材料及时完整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附件:自治州人民政府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11日
(此件删减公开)
附件:
自治州人民政府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承办单位 | 拟完成时间 | 备注 |
1 | 规范自治州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 | 州医疗保障局 | 第一季度 | |
2 | 克州农田灌溉发展规划 | 州水利局 | 第四季度 | |
3 | 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 州发展改革委 | 第四季度 |
文件下载:关于印发《自治州人民政府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