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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元宇宙典型案例推荐工作的通知

政策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布时间:2025-07-16

适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浏览量:27

关键词: 科技创新

涉及项目 >>>>>>>>>>>>

  •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元宇宙典型案例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元宇宙典型案例推荐工作的通知

项目类型: 科研项目

申报状态: 申报中

支持方式: 其他

申报时间:2025.07.14-2025.08.04

主管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各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元宇宙典型案例推荐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厅拟组织元宇宙案例申报及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需严格按照《通知》中的任务内容、申报资格、申报程序等要求进行线上填报。
    2.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加强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严禁弄虚作假。
    二、申报及推荐程序
    1.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登录“2025年元宇宙典型案例申报系统https://aihub.caict.ac.cn/meta_case_pre,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完成注册后填写申报信息。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84日。
    2.组织推荐。由各地(州、市)工信局、高校院所及中央驻疆单位、区直部门作为归口管理单位出具推荐函。请项目牵头申报单位于2025818日前将申报项目名单及加盖公章的推荐函(PDF电子版)发送至自治区工信厅科技质量处邮箱。自治区工信厅将按申报流程要求,统一进行审核推荐。
    联 系 人:周佳运
    联系电话:0991-2801354
    电子邮箱:kjzlc@xjeic.gov.cn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元宇宙典型案例推荐工作的通知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714


附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5年元宇宙典型案例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教育、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培育未来产业的决策部署,按照《元宇宙产业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任务安排,现组织开展2025年元宇宙典型案例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一)元宇宙典型数字人案例
    基于人工智能、计算机图形学、建模仿真、自然语言处理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能够模拟人类外貌、表情、行为,并具有一定经济和社会效益的虚拟数字人。
    (二)元宇宙典型产品案例
    1.交互终端。扩展现实(含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终端及配套感知交互设备、裸眼3D、全息显示等能够显著提升用户沉浸感和交互体验的元宇宙终端产品。
    2.技术工具。虚拟空间创作平台、数字人生成平台、智能3D内容生成工具、3D引擎等用于构建和运营元宇宙的创作工具,以及数字人识别、3D模型辨识等元宇宙安全治理工具。
    3.行业应用。工业数字孪生管理系统、虚拟实验室、文博VR大空间探索展、虚拟演播室等应用在工业、教育、文旅、通信、电商、传媒等行业的元宇宙典型产品。
    (三)元宇宙典型园区案例
    以培育元宇宙产业为宗旨,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链特色环节培育、重点行业应用、生态体系构建等方面具有引领作用,具有创新特色与产业集聚优势的元宇宙产业园区。
    (四)元宇宙典型标准案例
    面向元宇宙基础、基础设施、使能技术、服务应用、开发运营、安全治理等方向,具有显著创新性和引领性,已实施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的元宇宙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其中,园区案例的申报主体应为园区运营主体,且需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标准案例的申报主体为排名第一的起草单位。
    (二)申报主体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在质量、安全、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三)申报案例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申报主体,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知识产权纠纷。其中,数字人案例的申报主体需具备该案例涉及虚拟形象的全部知识产权或已获得权利人的合法授权。
    (四)申报案例应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完整落地应用,有较强的代表性、创新性和可推广性,对相关行业或企业具有较强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五)申报主体具体要求见典型案例申报书。
    三、推荐程序
    (一)系统填报
    申报主体登录“2025年元宇宙典型案例申报系统https://aihub.caict.ac.cn/meta_case_pre,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完成注册后按申请内容上传申报信息。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截止时间为202584日。
    (二)案例推荐
    1.推荐单位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当地教育、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主管部门。
    2)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直属单位、科技创新平台。
    3)有关中央企业总部。
    2.推荐程序
    各推荐单位于2025825日前登录申报系统,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拟推荐名单,通过信息系统上传盖章的推荐汇总表。
    3.推荐数量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数量不超过40个。
    2)各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数量不超过16个。
    3)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有关直属单位、科技创新平台,相关中央企业总部可直接申报(牵头申报单位仅限本单位或下属单位,不占属地指标),申报数量不超过4个。
    四、评选推广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教育部、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组织专家对各地、各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评审,遴选出2025年元宇宙典型案例,按程序对外公布。通过组织开展案例分享会、供需对接会等方式,搭建交流合作渠道,促进典型案例应用推广与实际应用。
    五、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010-68205246
    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010-66097937
    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010-59881085
    广电总局科技司:010-86095565

    
附件:1.元宇宙典型案例推荐汇总表  

   2.元宇宙典型数字人案例申报书

   3.元宇宙典型产品案例申报书

   4.元宇宙典型园区案例申报书

   5.元宇宙典型标准案例申报书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广电总局办公厅
2025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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