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州区科工信局、巴里坤县商科工信局、伊吾县商科工信局,哈密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推进科技特派员、返乡农民工和大学生、乡土人才、中小微企业在哈密农业农村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建设农村创新创业空间,现决定开展哈密市“星创天地”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明确的实施主体。应是在哈密市域内注册满一年以上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服务机构,具备一定运营管理和专业服务能力,包括农业科技园区、涉农科研机构、农业科技型企业、科技型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其他社会组织等,设立宗旨是服务创业者创新与创业。申报单位即为星创天地的运营机构。
(二)具有多元化的人才服务团队。有创新创业服务能力的专业团队进行运营管理,管理团队构成、人员从业经验、学业背景足以支撑星创天地发展。有3人及以上相对稳定的创业服务团队或专业人才,能为创业者提供创业辅导与培训,解决涉及生产技术、金融投资、内部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的问题。
(三)拥有可自主支配的场地。提供开放共享式办公场地、宽带接入、互联网资源等设施。原则上场地面积应在200平方米以上;属租赁场地的,租期应在5年以上。具备较完善的基本服务设施,能够为创业者提供一定面积的种植或养殖试验示范基地,或仓储物流场地设施等。
(四)具备整合链接社会资源的能力。应与涉农科研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或行业组织及各类专业服务机构紧密合作,为创业者提供试验示范、研发设计、金融服务、成果交易、认证检测等专业化服务。
(五)建立完善运营管理制度。包括企业入驻制度、创业辅导制度、企业毕业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等。
二、申报程序
1.自愿申请。符合条件的组建机构自愿填报《哈密市“星创天地”申请表》(见附件1)《哈密市“星创天地”申报书》(见附件2),并向所在区(县)科技主管部门或管委会提出申请。
2.推荐上报。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或管委会初审后,将《哈密市“星创天地”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同申报材料(一式五份)进行装订,于2025年5月23日20:00前报送至哈密市科技局,逾期将不再受理。
3.评审论证。市科技局初审通过后,会同有关专家进行会议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申报时间
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5月23日。
四、联系方式
科技项目与平台建设科:0902-2232240
附件:1.《哈密市“星创天地”申请表》
2.《哈密市“星创天地”申报书》
3.《哈密市“星创天地”推荐汇总表》
4.《哈密市“星创天地”管理办法》
哈密市科技局
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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