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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自治区工程造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时间:2025-05-19

适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浏览量:1

关键词: 其他

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积极稳妥推进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工程造价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推进工程造价市场化机制建设,提高政府投资工程造价管理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制定《自治区工程造价改革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515

 

自治区工程造价改革实施方案

为积极稳妥推进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工程造价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推进工程造价市场化机制建设,提高政府投资工程造价管理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健全市场决定工程造价机制,完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建设工程计价制度和计价依据体系,推行清单计量、市场询价、自主报价、竞争定价的工程计价方式,使工程计价更加公平公正和科学合理,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提高工程造价数字化服务能力,统一工程造价数据标准,归集建筑市场造价数据,积极推进国有投资工程造价数据积累,逐步形成多层级工程造价指标,以满足不同设计深度、复杂程度、管理需求下的工程计价需要。优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市场环境,完善工程造价信用体系和计价活动监管机制,强化事中事后动态监管,提高政府监管和服务能力,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实施人才发展战略,培养与行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队伍。

二、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完善市场决定工程造价制度。开展以市场询价等方式确定最高投标限价改革试点,探索建立符合市场化要求的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方法,逐步取消最高投标限价按定额计价的规定,制定相应的招标评标办法,使招标评标管理机制更加有利于竞争定价。探索构建各部门对政府投资工程立项、概算编制、工程招标、工程款支付、竣工结算、工程审计及项目绩效评价的全过程工程造价协同监管机制。健全工程造价市场化管理制度体系,组织修订《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等,进一步规范建设市场发承包计价行为,提升工程造价管理水平。编制建设工程材料询价导则,规范工程造价信息和生产要素市场价格收集途径和方法。

(二)完善市场化计价依据体系。坚持守正创新、先立后破原则,积极推进计价依据市场化改革,建立计价依据动态管理机制,及时修订不符合市场实际的消耗量定额内容,形成及时调查、动态调整、行业共编的不同层级、不同专业动态管理工作机制,不断提高计价依据科学性和适用性。积极开展改革定额人工费构成、取消规费等计价依据调整,逐步推进定额人工费、机械费与市场接轨。制定工程总承包计价办法和规则,推动工程总承包项目合理计价。积极研究推进新版工程量清单计价、计量标准的贯彻落实,促进造价形成与市场接轨,提高建设工程造价管控质量。

(三)推进工程造价数字化发展。发布执行《建设工程造价指标分类采集与分析标准》等3项造价信息化、数字化标准,全面统一工程造价数据编码、交换、采集和分析规则,积极打通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收集渠道,收集工程项目控制价、中标价、结算价等信息,推进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造价数据有效积累。组织开展造价数据分析和指标编制,形成不同地州、不同层级、不同类别经济指标,为项目编制估算概算、合同签订、纠纷调解、工程结算等提供参考依据。构建多元化信息服务方式,引导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高质量工程造价信息服务。

(四)强化造价咨询行为监管与服务。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评价导则,探索建立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抽查检查机制,强化最高投标限价监管,提高造价咨询服务质量。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文件及合同示范文本,明确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服务范围、标准及双方权责,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行为。强化工程造价信用评价管理,试点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编码应用,探索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终身责任制,建立注册造价工程师个人信用档案,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与执业人员信用挂钩。开展以造价管控为核心的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试点,优化造价咨询发展环境,鼓励企业拓展咨询业务范围,逐步形成由前期决策到后期评估全流程、全方位更加有效的项目投资管理,提高建设效率、节约建设资金。

(五)完善工程全过程造价服务机制。强化建设单位造价管控责任,引导发承包双方合理约定人工、材料要素价格的风险幅度、范围及调整方式,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中明确项目投资估算、设计概算的编制评审办法。积极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和支付,完善施工过程结算合同示范条款,积极推进无争议部分先结算的竣工结算方式。探索在工程竣工验收时,由造价事务所出具工程价款结算报告。建立多元化工程造价纠纷调解机制,加强与司法、仲裁等部门联动,切实维护建筑市场各方合法权益。

三、组织实施

(一)实施阶段(20256—20276月)。统筹做好工程造价改革各类课题研究、配套政策制定、数字系统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试点项目实施情况跟踪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总结并提出进一步优化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评标定标、过程结算、全过程咨询发展等各项工作措施。

(二)总结阶段(20277—202712月)。认真梳理试点项目可推广、可复制的工作经验。分析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以来取得成效,完善计价行为管理、数字化建设、市场环境优化等配套政策和计价标准体系,不断提升工程造价管理及服务水平。

四、保障措施

用好试点示范工作组织模式,探索提出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具体措施,逐步完善投资审批、建设管理、招标投标、财政评审、工程审计等配套制度,为深化工程造价改革提供政策保障。各试点地区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要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审计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积极配合做好各项改革工作,进一步健全市场化机制,推动市场化计量计价落实落地。建立符合市场需求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和培训机制,提升行业人才培养工作质量,积极探索工程造价领军企业和人才发展路径,发挥先进典型引领带动作用。加强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宣传推广、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增进社会各方对改革的理解和支持,为顺利实施改革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州、市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推进情况随时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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